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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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告
凡属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按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当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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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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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2022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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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要求,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建立合理有序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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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告
纳税人进行2021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遇到问题,建议最大限度地通过“非接触式”途径获得有关汇算清缴相关信息及帮助。可选择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深税”、深圳税务服务号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方式进行咨询或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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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告
凡属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按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当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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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迟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税审核的通告
为全力配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我局工作人员需居家办公,难以及时审核个人所得税汇算退税事宜。待疫情防控条件允许,我们将第一时间组织加急处理退税审核工作。由此可能产生退税延时,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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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时候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候进行退税吗?
预缴时候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候进行退税吗?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避免占压纳税人资金,自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起,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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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税务总局在全面总结2019、2020年度汇算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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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