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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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服务 简并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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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发展,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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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现将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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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贯彻落实事项公告如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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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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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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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
日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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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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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为继续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建设,现就大湾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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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1年纳税年度、2022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3〕21号)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我们制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