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资讯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政策)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为及时明确政策执行口径,确保...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优化。为确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务总局制发《公告》,对...
-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上述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以下简称研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现就企业...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的部署安排,2021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四川省、厦门市、天津市、青岛市、重庆市、大连市、陕西省等地区开始推行数电票。同时,本着稳妥有序的原则,采用先在部分地区推行数电票试点,此后逐步扩大地区和纳...
-
关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了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食品生产及特殊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深圳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深圳市市...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食品生产及特殊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职责,进一步精准帮扶市场主体,助力食品生产及特殊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