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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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权威解读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11个问题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3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以下简称财税10号公告),税务总局同步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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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五步走”
第一步,进入申报界面。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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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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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来了!税务总局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管事项(附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的规定,现就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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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附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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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月24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公告表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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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便利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以下称20号公告),明确了留抵退税办理各环节的征管事项。2022年,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力度,在20号公告基础上,结合今年出台新政策具体情况,发布本公告对个别征管事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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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规定,为方便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下简称留抵退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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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有关政策公告如下: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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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年度汇算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信息?
在办理年度汇算前,您需要准备好您的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凭证或资料,以及接收退税的银行卡,以备您办理年度汇算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