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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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和注销环节涉税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对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注销环节涉税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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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电发票常见问题即问即答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的部署,2021年12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三个地区开展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试点工作。全电发票因具有无需领用、开具便捷、信息集成、节约成本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纳税人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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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此,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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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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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现将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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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以下称21公告)明确,扩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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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符合21号公告规定的纳税人申请退还留抵税额,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4号)等规定办理相关留抵退税业务。同时,对《退(抵)税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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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发布深圳市第十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 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各区局:经审核,共有277户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根据认定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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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广东省2022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公告
对经广东省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且住所地在深圳市的有关单位提交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资料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广东省2022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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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
为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务部门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持续改进办税缴费方式,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高效、便利的服务,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