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各市“五一”前出台促消费政策 深圳增加1万个购车指标
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赶在“五一”小长假到来之前,通过鼓励汽车、家电消费,发放消费券、有奖发票等多渠道促进消费。
鼓励汽车和家电消费
广东将继续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广东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给予补贴。其中:
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10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
转出旧车,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
今年5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将给予8000元/辆补贴。该补贴与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不重复享受。
广东将进一步优化汽车购买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广州、深圳要进一步修订完善购车资格规定,增加发放汽车增量指标。5-6月期间,在原有基础上,广州增加3万个购车指标、深圳增加1万个购车指标,更好满足群众购车需求。各地不得出台限制汽车购买的措施。
家电消费方面,鼓励各地市组织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重点鼓励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让利力度,推动广东家电升级换代。
各地应采取企业让利一点、政府支持一点的激励政策,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评价机制,加大对家电生产、销售企业的支持力度。
省政府将对家电促消费成效显著的地市根据销售业绩给予奖励。
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广东鼓励各地发放消费券、惠民券等,用于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活跃消费市场。
广东将对各地促消费行动实行奖补政策,包括:今年以来已出台的促消费政策纳入奖补范围。未出台促消费政策的地市必须在5月1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促消费活动。
对珠三角地市(不含深圳市)按其发放消费券实际支出的50%比例补贴,每市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万元。
广东省将设立3000万元“有奖发票”资金,围绕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科学制定奖励办法,在全省范围内根据发票金额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提升市场消费活力,活动期限从5月1日起至年底。(驻穗记者 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