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 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通讯员 肖 波
昨天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从白皮书中可以看出,深圳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推动深圳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标杆城市。
司法保障创新驱动
2021年,深圳法院妥善审理涉及通信、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一批高新技术案件,加大对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励科技创新,促进技术产业升级。加强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以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和前沿领域技术成果的司法保护。
据统计,全市法院2021年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745件,审结24941件,结收案比达到105.04%。其中,深圳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呈现技术类案件多、涉及领域新、法律问题前沿、市场影响大等特点。全年新收专利、计算机软件、垄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案件4266件,审结5104件。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得到维护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记者注意到,2021年全市法院在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较大努力。新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正当竞争案件497件,审结514件,同比分别增长21.8%,49.2%。
白皮书显示,此类案件存在如下特点:
经营者利用爬虫等技术手段影响用户选择实施流量劫持、不当干扰、恶意不兼容等妨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APP或小程序名称、网店装潢、具备一定知名度并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游戏角色、装备场景、表情包等元素,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商业诋毁;
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虚增网站访问量、视频播放量、网店浏览量、商品成交量等各类数据指标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记者了解到,深圳法院在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统一裁判标准,同时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更加明确的规范与指引,为高质量发展赋能增力。
“三合一”审理机制保护能力更强
在全国疫情防控紧张时期,被告人刘某某将“稳健医疗”注册商标用于不符合细菌过滤效率标准的口罩并销售,危害社会公众健康,严重影响疫情防控。2021年,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刘某某假冒注册商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是全国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法庭对被告人予以刑事制裁的同时,判决其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赔偿责任,通过刑事附带民事程序同时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惩处,具有较强的司法引导和教育示范意义,被评为广东省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这一案例,是深圳法院全面实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合一”审理机制改革的真实写照。统一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裁判尺度,大力推动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标准统一、程序有机衔接。2021年,全市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28件,审结案件354件,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8件,审结10件。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日趋成熟
白皮书显示,深圳构建的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已日趋成熟。
2021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对深圳明确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惩罚性赔偿的违法经营额计算、率先界定证据妨碍排除规则的适用标准破解知识产权侵权举证难,以及实施司法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准确查明认定技术事实,创新知识产权“速裁+快审+精审”三梯次审判工作模式等经验向全国推广。
自制定出台全国首个惩罚性赔偿指引以来,深圳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累计判赔金额近1.25亿元。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审结的小米科技公司诉深圳小米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通过准确查明认定电子商务销售的侵权获利,判赔金额高达3000万元,传递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强烈信号。
从诸多典型案例中不难发现,深圳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真正以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导向,明确侵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规则,对符合适用条件的案件,坚决实施惩罚性赔偿,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