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介绍深圳综改试点最新进展 首批40条授权事项全面落地实施
深圳特区报北京4月19日电(驻京记者 李萍)19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的4月份新闻发布会上,就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最新进展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宣布,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一年多来,首批40条授权事项全面落地实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持续显现。
孟玮指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是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以来,新增上市公司302家,累计股票融资5439亿元。率先开展契约型基金商事登记试点,一批优质私募管理机构落户深圳。
二是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破产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收到个人破产申请1084件,审理终结个人破产案件89宗,在一批企业破产程序中与香港法院实现互认。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改革有序推进,全国首例“知识产权行政禁令”落地实施,首次通过司法认定人工智能生成文章构成作品、权利人享有著作权。
三是科技创新环境方面,出台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已为符合条件的人才签发《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440余份。在37家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完成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160多件。
四是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方面,在税务、建筑、规划、旅游业等领域,实现港澳专业人才免试跨境执业。截至目前,69位港澳涉税专业人士、6家合资税务师事务所完成行政登记,324名香港建筑和29名规划专业人士办理执业登记。首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在深圳盐田港加注成功。
五是民生服务供给方面,稳步推进国际前沿药品应用试点,13种临床急需药品和3种医疗器械获批使用。118名港澳籍医师在深取得医师执业证书,37位港籍顾问医生在深圳获得正高级职称证书。
六是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气候投融资改革制度框架下第一批入库项目成功融资,深圳首宗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挂牌成交,有效提升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同时,改革与立法实现有效联动。”孟玮表示,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深圳市暂时调整实施4部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游艇自由行实行免担保、国际船舶登记改革等提供重要法治保障。新制定个人破产条例、数据条例等7部经济特区法规,人工智能等一批新兴领域立法加快推进,有效填补相关领域制度空白。
“后续,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指导深圳对综合改革试点进行全面总结,推动改革不断深化,取得更多成果。”孟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