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深圳市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条件和申请材料

深圳市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条件和申请材料

受理条件

1.确定的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技术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确定的域名;

5.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审批部门可根据情况到企业现场勘查,查看申报企业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有适合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等条件。

以上条件均符合才可受理

申请材料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2.企业章程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身份证明

5.业务发展报告

6.域名登记证明

窗口办理: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55-88102040

受理及决定机关: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免责声明:本文由企业服务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ntact Us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咨询:18594209820

工作时间: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