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申请报关单位备案时“海关业务联系人”应如何填写? 来源:深圳海关•日期:2023年04月11日 问:企业在申请报关单位备案时“海关业务联系人”应如何填写?答:该栏填写的是负责本企业海关业务的人员姓名。海关业务联系人的固定电话有分机号码的,按照XXXX -XXXXXXXX-XXX的格式填写;没有则按照XXXX -XXXXXXXX的格式填写,海关业务联系人传真和电子邮箱没有的,可以填“无”。免责声明:本文由企业服务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