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

光明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和《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市场主体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结合光明区实际,制定本补充措施。

一、免租减租支持

1.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政府以及区属独资、全资、绝对控股国有企业的房屋,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区科技创新局、区住房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教育局、各街道)

二、融资降本支持

2.对辖区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获得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单家企业最高1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用工稳岗支持

3.对受疫情影响招工困难的企业,每月提供校企对接、招工引才对接、劳务输出地招聘、线上招聘、校园招聘等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企业,提供“送培训进企业”“云课程”等订单式公益培训。(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四、稳链稳产支持

4.依托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建立企业纾困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多部门联动协调解决企业供应链堵点问题,保障重点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5.对辖区大型工业企业积极扩大对辖区中小微工业企业采购规模的,按照其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采购金额同比新增部分给予一定奖励,单家企业最高5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6.对在政策有效期内新纳入全国大型制造业企业供应链体系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其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全国大型制造业企业供货金额予以一定奖励,单家企业最高5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文旅纾困支持

7.对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在条件具备时恢复经营的景点景区、旅行社,按照其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营业额予以一定支持,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8.对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在条件具备时恢复经营的电影院、剧院等文化经营场所,按照其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实际支付租金总额的20%给予支持,最高20万元(已享受第一条免租减租政策的除外)。(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六、餐饮稳企支持

9.对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在条件具备时恢复经营的限上餐饮企业,按照其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营业额予以一定补贴,单家企业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防疫保障支持

10.对从业人员超过500人的企业,定期提供上门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对其它中小微企业,就近提供便利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局)

11.支持企业购买防疫保险,增强应对疫情风险能力,对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购买防疫保险产品的企业,按照其实际支付保费的50%予以支持,单家企业最高5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防疫科技攻关支持

12.对在新冠药物、检测试剂、消杀技术、临床救治等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开展研发的企业,其产品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批上市推广使用的,每个产品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单家企业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本政策由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对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从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对需要出台申请指南和操作指引的政策,由相关责任单位另行加快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年6月30日,申请期截至2022年7月15日。

9639249.jpg

免责声明:本文由企业服务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来源链接: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9639249.html

热门文章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此次修改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放宽退税商店的备案条件;二是下放退税商店备案层级;三是降低退税物品金额;四是上调现金退税限额。此外,结合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等情况,我局对相应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境外旅客入境消费,按照《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

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

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

鼓励各地区在大型商圈、步行街、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所、机场、客运港口、酒店等增设退税商店,扩大退税商店覆盖面。积极引导国际名品、国货潮品、老字号店铺、文创店、纪念品店、礼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

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的解读

离境退税,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在线客服

咨询热线 咨询热线

18594209820

微信扫码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