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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好前海合作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力度,确保企业正常生产运营、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市制定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出台背景

3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要求“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广东省、深圳市先后发布惠企纾困政策,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主要有三方面特点。一是坚持一体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为广大小微企业排忧解难、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二是坚持践行深港合作初心使命,为港资企业排忧解难,携手香港同心抗疫、共克时艰。三是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投入真金白银,以“精准扶”促“稳增长”,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七部分二十二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是减租金降负担。共5条措施。一是实施局属物业免租减租,对2022年前海合作区内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承租局属物业和局属企业物业的,减免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对正在装修的合同免租期延后1个月。二是支持港资企业延长免租期,对入驻局属、局属企业物业的港资小微企业,在免租3个月基础上延长2个月免租期、再减半3个月租金。三是鼓励非国有物业免租减租,对减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4月租金的非国有物业业主,按实际减免部分15%、最高100万元给予支持。四是支持零售业餐饮业发展,对批发零售业、餐饮业企业租用的物业,给予2-4月期间实际支付租金20%、最高20万元的支持。五是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对承租前海综合保税区仓库的企业,按3月实缴仓库租金10%、最高10万元给予补贴。

第二部分是稳就业稳岗位。共2条措施,一是鼓励企业稳岗留工,对在地经营的小微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按4月参保人数每人500元、最高15万元给予一次性支持。二是发放工地停工补贴,对已开工复工建设工程,在政府依法采取停工等紧急措施期间,纳入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有关建设工地复工复产通知发布次日“i深建”系统“白名单”劳务人员,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到劳务工人账户。

第三部分是用科技促抗疫。共3条措施,一是补贴企业防疫支出,支持合作区“四上”企业采购、应用电子哨兵等加强疫情防控,按各企业采购电子哨兵、抗原检测试剂盒的50%、最高3万元给予补助。二是支持防疫科技研发,对研发防疫相关产品,并投入市场使用的前海合作区企业,按其研发费用的30%、最高30万元予以支持。三是奖励企业防疫成果,有关防疫科技成果入选2022年国家、省、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额外分别给予100万、50万和30万元奖励。

第四部分是强金融助纾困。共2条措施,一是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对在3-6月期间前海合作区小微企业获得深圳辖内银行新增(展期视同新增)半年以上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按照最高3个月的实际贷款利息、最高10万元给予贷款企业扶持。二是鼓励线上银企对接,支持前海合作区银行和小微企业综合运用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鼓励开展银企纾困对接会。

第五部分是减税负降成本。共3条措施,一是加快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前海合作区符合条件的5大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二是加快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是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因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不能按期缴税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

第六部分是保畅通同抗疫。共2条措施,一是助力供港物资运输,落实好市交通运输业纾困政策,优先保障企业通过水运、空运等方式对港跨境运输物资。二是同心抗疫共克时艰,积极组织前海合作区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捐款捐物,支持香港抗疫工作。

第七部分是优服务快落地。共5条措施,一是完善企业综合服务,充分利用i深圳前海专区等平台收集企业诉求,协调解决企业问题。二是支持企业信用修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业务的企业,可延迟申请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三是加强法律服务支持,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的法律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应对疫情防控法律纠纷和风险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四是快速受理快速落地,健全前海合作区涉企政策发布和专项资金统一申报审批机制,对所有申报快速受理快速办结。强化部门数据共享,不断扩大“免申即享”实施范围,让各类惠企政策快速兑现到位。五是加快出台专项政策,加快出台总部企业扶持、科技创新、专业服务业、人才发展、餐饮业和商贸物流业发展的专项产业政策,力争上半年分配下达现有产业资金进度达60%。

下一步,前海合作区将以更扎实的举措、下更大的力气实施好《若干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让包括港澳在内的市场主体增强信心、激发活力。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扩大知晓面,确保惠企政策早落地早见效。

链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

来源链接:http://qh.sz.gov.cn/sygnan/xxgk/xxgkml/zcfg/zcjd/content/post_9645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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