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2021年1月发放2020年12月份工资,是否属于2021年度的综合所得? 来源: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日期:2022年03月22日 企业2021年1月发放2020年12月份工资,是否属于2021年度的综合所得?答:属于。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免责声明:本文由企业服务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