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税务服务

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问: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进行确认。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自2024年12月1日开始,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我要填报】或【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界面或直接在首页下滑点击【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去确认】进入功能界面,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界面后,点击【一键带入】,依据提示“将带入2024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确认后点击【确定】。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点击【可确认】核对信息。根据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情况分为以下情形:

情形一: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有变化

若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的,只需在2024年基础上确认即可。对待确认扣除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返回】-【一键确认】,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情形二: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动需修改

若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动,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在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依次点击【可确认】-【修改】后进入修改页面,对需要修改的信息进行修改完成点击【一键确认】。

情形三:2025年需要删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若2025年度不再享受某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界面,点击【删除】-【确定】,若还有其他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则在确认后再点击【一键确认】提交信息。

情形四:2025年度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或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直接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我要填报】或【填报】,选择需要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选择扣除年度“2025”,再将相关信息录入即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免责声明:本文由企业服务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热门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

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发布的《2024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2024年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7057元,折算成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4755元(四舍五入取整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深圳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申报流程,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管理方式,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纳税年度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纳税年度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4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申报流程,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管理方式,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缴费服务便利度,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管效率,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自2025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

在线客服

咨询热线 咨询热线

18594209820

微信扫码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