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可否直接在深圳设立分公司?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局•日期:2024年12月05日 问:外国公司可否直接在深圳设立分公司?答:目前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有两种:一是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另一种是以“承包经营”的经营方式。其他经营模式暂不可以设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国务院尚未出台。*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免责声明:本文由企业服务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