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迁入上年数据时提示无符合迁移要求数据,请问如何处理?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日期:2022年03月04日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迁入上年数据时提示无符合迁移要求数据,请问如何处理?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迁入上年数据】模块,可将扣缴单位上一年度采集的,当前年度仍有效的专项附加扣除复制到当前年度。若是纳税人员工自行采集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中点击【下载更新】,可下载各渠道(税务局端、扣缴端、WEB、APP端)填报并指定给该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