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精神,促进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商贸物流、航运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前海合作区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前海合作区促进商贸物流业、航运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关措施的申请、审核以及相关管理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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