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税务服务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免责声明:本文由企业服务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来源链接: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301/t20230109_3862530.htm

热门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

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发布的《2024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2024年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7057元,折算成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4755元(四舍五入取整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深圳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申报流程,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管理方式,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纳税年度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纳税年度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4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申报流程,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管理方式,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缴费服务便利度,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管效率,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自2025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

在线客服

咨询热线 咨询热线

18594209820

微信扫码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